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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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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元旦假期及寒假前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5-12-30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部):
根据学校《关于2016年元旦放假的通知》的精神,为做好元旦假期及寒假前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安全,保护校园环境,消除隐患,杜绝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的安全工作,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
二、各单位应切实落实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同时应保证物防可依,技防可信,人防可靠。
尚未完成教学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标识公布的单位,及时完成,同时将安全责任人明细表报备教务处。
教学实验室应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做到来去有踪、查验有据。及时完善各类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对本单位教学实验室安全短板应有充分的认识,对重点部位应经常巡查,并采取相应的技术防范措施。
三、放假前,各单位主管教学实验室安全的领导应组织人员对本单位教学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特别注意对本单位重点部位进行彻查,有安全隐患的,及时排除。
四、各单位应安排好假期教学实验室安全值班人员并做好巡查工作,值班人员名单于放假前报备教务处。
五、教学实验室对危险化学品以及实验废弃物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易制毒化学品应专柜管理,分类存放,上锁保管,并明确标识。
六、存放、使用病原微生物和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的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管理规定,做好监管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七、教学实验室有使用压力容器的,使用及管理人员务必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进行充装、使用、检测和管理,加强对压力容器的检查,及时排除隐患。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停止使用或按规定报减。
八、教学实验室务必注意用电安全,假期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和仪器设备必须切断电源,不能断电的要安排人员值班。
九、教学实验室应加强用水安全管理,长时不用应关闭实验室用水总闸,防止造成水患及引发其它事故。
十、学校将于近期开始至放寒假前对各单位教学实验室开展拉网式排查(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教务处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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