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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5年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7-12-06     浏览次数: 次

  

各相关单位: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和《关于申报2015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定于12月22日-28日对2015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5年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不包括省上已结题验收的项目)(附件1)。

二、结题验收程序及所需材料

教务处负责校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结题验收;学院负责校级培育项目和专项项目的结题验收。

结题验收以项目合同书为依据,重点检查项目任务完成质量、取得的新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结题验收采用PPT汇报、专家质询的方式进行。各项目组在结题验收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立项合同书复印件(一式七份)

(二)结题验收报告(一式七份,见附件2)

(三)研究总结报告(一式七份)

(四)成果支撑材料(一式一份)

三、有关要求

(一)专家组成

1. 验收单位应成立专家组,专家组成员需为高级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从事教学管理工作的专家不得少于2人,本单位专家不多于3人。项目组成员不得担任验收专家。

2. 项目数少于5项的单位,可与其他单位进行联合验收。验收项目数多于15项的,验收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

(二)时间要求

1.请各项目负责人于12月18日前将项目结题验收所需材料报送所在单位;各学院于12月28日前完成培育项目和专项项目的结题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3)报送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2.请各学院于12月20日前将校级重点、一般项目的结题验收材料和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4)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科;校级重点、一般项目的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各学院在报送纸质材料时,同时将结题验收报告、成果总结报告、重点和一般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培育和专项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等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k2488@163.com。

联系人:刘光照                   联系电话:87092244

教务处

2017-12-0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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